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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四章 日色狂想[2/3页]

  校园风景的扫街组图。

  排头的第一张就是,夜色之中身材欣长头发带着轻微自来卷的年轻男人在月色下推着轮椅。

  他的脸色很冷淡。

  与之相对,轮椅下的女人侧着脸神色宁静温柔,正在和对方分享着什么有趣的事情,这张校园作品是一张学生摄影作品,它被取名为《仲夏夜(AMidsummerNight)》。

  顾为经一眼就认出了轮椅上的女人是安娜。

  下方还有同学们的留言。

  “真命天男曝光,月下约会,身份是——”

  学校里已经有同学认出了男人的身份,一位杰出的小提琴手,名叫加布里埃,百年一遇的音乐天才,音乐学院刚刚毕业不久,就已经破格升任德国汉堡交响乐团的第一小提琴。

  评论界说他前途不可限量。

  “这个世界上前途不可限量的人真多。”

  顾为经想着。

  世界是一个庞大的动物园,是一个巨大的花田,从来都没有什么一枝独秀,每时每刻都有无数朵玫瑰在悄然绽放,然后随着时光凋零。

  他关闭手机屏幕。

  把手边最后一份餐盒收进冰箱,然后站在画板边,开始画画。

  画水彩画。

  画玫瑰花。

  它的名字便叫做《日色狂想》。

  学校里的水彩课的教授是塞缪尔·柯岑斯,学校里的学生以前喜欢把他比作几年前那部奥斯卡电影《爆裂鼓手》里的魔鬼教授弗彻尔。

  柯岑斯自己也很爱这个比喻。

  他就是那种会拿着小皮鞭乱挥的人,若非今天已经是21世纪了,恐怕这句话未必仅仅只停留在比喻之上。

  他能在精神上虐待,乃至折磨自己的学生,并感受到充足乐趣。

  “艺术就是一切。我宁愿要病态的天才,而非平庸的废物。”

  柯岑斯最爱的画家是美国哈德逊河派的代表画家温斯洛·霍默,温斯洛·霍默曾对采访他的记者说。

  “真正伟大的画法是水彩而非油画。水彩将会要比油画更加不朽。”

  如果有一天。

  顾为经去上课的时候,他发现柯岑斯教授把这句纹身在了自己脸上,他一点都不觉得奇怪。考虑到他提起这句话时的那种诵读圣经般语气以及频率。

  时至今日。

  顾为经去上课的时候,他还没有见到柯岑斯教授把这句话纹在自己的脸上,他反而为此有淡淡惊讶。

  也是受了教授的影响。

  顾为经这幅画里也隐隐的有些哈德逊河画派的意思在其中。

  他以水彩轻快灵动的笔触勾勒出玫瑰花田里色彩变幻的细微特征,评论家们称赞说,梵高的作品是用荷兰的泥巴、灰尘和连皮碾成一团的土豆泥一起涂抹出来的。

  顾为经认为这是一种由衷的赞美。

  自己的这幅画则是用“水”涂抹出来的,水彩最动人之处,就在于它的轻盈,在于它半透明又不透明的色彩质感。

  油画是一层棉衣。

  水彩是一层薄纱。

  顾为经涂抹在画板上的不光是“水”,还有“光”。

  他用光的细微变迁,尝试在画板上去还原阳光下玫瑰花田色彩的细微变化。

  第一幅画。

  顾为经认真画了一朵玫瑰花,玻璃般晶莹剔透。

  比起描绘。

  顾为经所投入的精力,更像是在玉石上雕刻。顾为经甚至一定程度上参考了《子冈刻法》的经验,不是系统所带来的传奇级的版画技艺。而是他在获得这个技艺时,曾在冥冥之中看到,感悟到的陆子冈在狭小的雕刻室里,日复日,年复年,刻玉,雕玉,碾玉的经验。

  他刻花,雕花,碾花,让玫瑰花的花瓣在画布上顺着水彩笔的笔触自然的舒卷。

  “也许,玫瑰花不是画展上非常好的体裁。”

  绘画期间。

  顾为经脑海里曾一度思考过这个客观上的问题。

  印象派的油画对这个时代来说,已经开始略微显得老套。印象派是介于古典美术和现代美术朦胧之间的交错点。就像巨变的十九世纪,漫长的十九世纪,是两种截然不同生活方式的交汇点一样。

  十九世纪以前。

  人们还在乘坐着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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